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萍乡市推进政务服务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工作实施方案和萍乡市推进政务服务“小萍帮办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
萍府办字〔2021〕32号
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推进
政务服务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工作实施方案
和萍乡市推进政务服务“小萍帮办”
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
各县(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有关部门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党史学习教育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要求,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,现将《萍乡市推进政务服务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工作实施方案》《萍乡市推进政务服务“小萍帮办”工作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抓好落实。
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1年6月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萍乡市推进政务服务“一件事一次办”
工作实施方案
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“一次不跑”“只跑一次”改革,践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推进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工作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践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,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,打通部门壁垒和数据堵点,优化再造服务流程,推动政务服务从“一次不跑”“只跑一次”向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升级,推动“一件事”线上线下“一次办”,优化提升服务体验,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,全力建设全省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地市,助力推进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。
二、主要内容
“一件事一次办”,是从企业群众办成涉及多个部门、多个事项的“一件事”角度出发,聚焦高频事项,强化数据共享,注重业务协同,再造审批流程,公布标准化办事指南和流程图,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、关联部门分头办理,实行一次告知、一表申请、一套材料、一次提交、限时办结。
(一)一次告知。整合办理“一件事”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的设定依据、所需材料、受理标准、审批条件、办理流程、办理时限等要素。
(二)一表申报。合并“一件事”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的表格,整合成“一张表格”。
(三)一套材料。精简、优化材料,依法对申请材料、审批材料进行再次缩减,整合成“一张材料清单”。
(四)一次提交。在各级实体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置相应的“一件事一次办”窗口,实行前台一次提交、一窗综合受理、后台集成联办。
(五)限时办结。对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实行即时办理,不能即时办结的适用告知承诺的,在承诺时限内办结。
三、主要任务
(一)梳理“一件事一次办”事项清单。各县区、各部门对照行政许可、行政给付、行政确认、行政奖励等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,立足企业和群众“办成一件事”视角,围绕“民生服务类”“企业开办类”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类”“不动产登记类”等事项类型,选择涉及面广、办件量大的事项,梳理确定“一件事一次办”事项清单,并适时进行调整。
(二)优化再造办事流程。对“一件事”全流程涉及的多个部门中,负责核心环节或第一个环节办理的部门为牵头部门,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推进,其他关联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,梳理事项办理的审批条件、材料清单、申请表单、办理流程、办理时限等要素,整合表单、精简材料、压缩流程,推进办理“一件事”业务协同、系统整合、数据共享,实现集成服务,统一受理、并联审批、一窗出件。
(三)编制发布办事指南。将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关联事项的办理依据、办理条件、申请材料、收费标准、办理时限等进行整合优化,精简合并重复的材料及表格,压缩办理时限,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多个办事指南整合成一个全链条办理“一件事”的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发布。
(四)设置线下综合窗口。“一件事一次办”牵头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相应的“一件事一次办”窗口,并逐步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延伸。“一件事一次办”窗口全面推行“前台综合受理、后台分类审批、窗口统一出件”服务模式和容缺受理、承诺办理、“小萍帮办”(免费帮代办)等服务制度。
(五)推进线上同步办理。加快网上平台与实体大厅的集成融合,实行线上线下同一标准、同一流程、一体化办理、依托“赣服通”、江西政务服务网,由“一件事”的牵头部门负责,协同关联部门,将原办事流程中各自独立的办事系统逐步整合为互联互通、业务协同、信息共享的“一件事一次办”系统,并与“一窗综合受理”平台对接,实现“一次登录、一网通办”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建立工作推进机制。市政务服务办、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市政务服务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工作组织实施,指导督促各县(区)、各部门工作推进,协调解决跨部门、跨区域事项。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具体工作由“一件事”牵头部门负责,其他关联部门各负其责、密切配合、协作联动,并加强“一件事一次办”业务培训,研究解决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工作中的问题,总结实施情况。
(二)加强信息技术支撑。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全市政务服务“一件事一次办”信息化工作,运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“一窗综合受理、一网协同”功能,支持指导“一件事一次办”牵头部门、关联部门推进分散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,并深化电子签名、电子证照等应用;加快推进全市政务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应用,实现“一件事一次办”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理。
(三)把握工作推进节点。按照先易后难,先高频后全部,先线上后线下的原则,“一件事一次办”牵头部门、关联部门要对照“一件事一次办”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清单(见附件)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事项清单的核对、意见反馈和修改,7月底前完成办事流程优化再造,同步推进办事指南编制和线下综合窗口设置,10月底前完成涉及跨部门办事线下试行,并逐步探索线上系统联通、测试及上线运行。
(四)积极开展宣传引导。“一件事一次办”牵头部门、关联部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,广泛深入做好政务服务“一件事一次办”的宣传解读,扩大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“一件事一次办”的知晓度。要主动对标先进,积极探索创新,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,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,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。
(五)强化督查推进落实。各县(区)、各部门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、存在的突出问题,要及时反馈市政务服务办,市政务服务办要将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政务服务考核内容。市政务服务办要对“一件事一次办”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办,推进工作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
萍乡市推进政务服务“小萍帮办”
工作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,践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,结合萍乡实际,现就推进政务服务“小萍帮办”工作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,依托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专业办事大厅、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、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,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无偿帮办代办服务水平,为企业和群众提供“一对一”贴心“小萍帮办”服务,变“企业群众办”为“政府帮助办”,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,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,擦亮萍乡政务服务品牌,为萍乡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。
二、总体要求
(一)基本原则。1.自愿原则。需要帮办代办的企业和群众,均可就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向“小萍帮办”窗口提出申请。2.无偿原则。除法律、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和群众交纳的费用外,一律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。3.协调联动原则。接受委托后,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事项,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制,梳理优化服务流程,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。4.优先原则。残疾人、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享受优先服务。
(二)服务方式。1.帮办。在接受申请人咨询、协助准备齐全材料后,“小萍帮办”专员带领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;根据需要上门服务;为老年人等有需要的特殊群体提供全程陪伴服务。2.代办。申请人在准备齐全材料并完成材料交接手续后,由“小萍帮办”专员全程代替办理。
(三)服务范围及对象。1.“小萍帮办”主要范围:入厅的咨询、引导;企业开办(创业)、建设项目审批、不动产登记等“一件事一次办”事项办理的前期辅导;针对老年群体的全程帮办、代办;对有异地办理需求的群众提供“异地通办”服务;为企业惠企政策兑现提供精准政策推送;引导使用自助设备等。2.“小萍帮办”主要对象:残疾人、老年人以及因特殊情况需要帮办代办的特殊群体,重点项目、规模以上企业等有需求的项目建设单位。
三、工作职责
(一)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专业办事大厅“小萍帮办”工作职责。市县(区)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专业办事大厅均应设置“小萍帮办”窗口,配备“小萍帮办”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员队伍。“小萍帮办”专员应佩戴具有“小萍帮办”的服务标志,负责解答咨询、受理代办申请、指导和督促进驻的职能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政务服务事项,协调解决帮办代办服务中遇到的问题。
(二)进驻办事大厅的各职能部门(单位)“小萍帮办”工作职责。入驻各部门皆应指定专门的“小萍帮办”的帮办代办人员,负责本部门的“小萍帮办”服务工作并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。
(三)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、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“小萍帮办”工作职责。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、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要积极推行“一窗受理”服务模式,积极落实“一次不跑”“只跑一次”改革举措。要设置“小萍帮办”服务窗口,负责解答咨询、协助准备、代收申请材料,代替企业和群众到市县(区)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手续,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。
四、工作流程
(一)咨询服务。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专业办事大厅、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、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的“小萍帮办”服务窗口及佩戴“小萍帮办”标志的大厅导办员提供业务咨询,解答群众和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。
(二)委托办理。1.对有意向帮办的企业或群众,当场审查其现有材料是否齐全,对于材料齐全的帮办事项,帮办人员带领办理人去相关业务部门办理。2.对于材料齐全的代办事项,办理人与“小萍帮办”专员完成材料交接和签收委托书(协议样表见附件),由“小萍帮办”专员代替申请人去跑腿,完成代办事项。3.对于材料不齐全的,“小萍帮办”专员一次性列出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法,方便群众方便快捷的补齐材料。
(三)办理完成。帮办代办工作完成后,“小萍帮办”专员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,移交相关材料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组建帮办队伍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均应配备一定数量的“小萍帮办”专员。1.市本级按照分类综合受理的不同区域组建社保、医保、不动产、税务、公积金、综合6支“小萍帮办”队伍,每支队伍2-4人,人员主要由相关业务部门人员、青年志愿者、“小萍帮办”专员组成,各县区可参照组建。2.各专业办事大厅、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、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作为“小萍帮办”专员,从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,具体人员数量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设定,并报所属县(区)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。3.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各部门应分别明确1-2名“小萍帮办”专员,并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。
(二)加强人员培训。建立健全“小萍帮办”服务工作制度,规范业务操作和服务用语,开展“小萍帮办”专员培训,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,使“小萍帮办”专员在熟悉业务的基础上提供热情周到的微笑服务,让办事群众办事有如沐春风、宾至如归的感觉。
(三)建立协调机制。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专业办事大厅、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、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要加强对“小萍帮办”工作的管理,对“小萍帮办”中遇到的难点、堵点问题,及时召开协调会议,明确解决问题的途径,帮助企业和群众尽快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。
(四)加强宣传推广。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专业办事大厅、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、村(社区)党群服务中心要通过报纸、网络等新闻媒体,加大对我市“小萍帮办”工作的宣传,让企业和群众广为了解和接受“小萍帮办”服务,在全市营造清政亲商宜居的良好舆论氛围。
(五)鼓励改革创新。“小萍帮办”在非工作日实行提前预约服务。同时探索对重点区域、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、定制化服务,变政务服务“多次跑”为“一次办”,“多头办”为“一窗办”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。将“小萍帮办”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政务服务考核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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